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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2017-10-13      点击:

  自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出台的首个《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标准开始实施。

  发布“行标”在温泉水成分上仍有空缺

  近日,由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咸宁市旅游局、山东省沂水县旅游局起草的《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记者发现,标准中明确规定,温泉旅游企业应定期对温泉水质进行检验,在不改变温泉水主要成分和含量的前提下,才允许温泉水降温或加温,并应对消费者明示。但标准中并未直接对温泉水的成分做出规定,而只是提到企业应定期依据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的温泉水质检验报告明示温泉水质。同时,标准还对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的硬件和服务细节做出了规定,比如温泉旅游服务场所应划分为接待区、更衣室、洁身区、沐浴区、淋浴区、露天休息区等10个功能区;应提供浴袍、休息服、浴巾、一次性内裤等布草;温泉池附近应设有毛巾架,设置适量的毛巾挂钩并进行编号等。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强调了温泉与旅游的融合,“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广大游客获得优质的温泉旅游服务,引导温泉旅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解读

  不具强制性但有引导作用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标准化处处长李明星

  此次出台的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这种标准和法规不一样,法规是规定一个最低标准,必须得达到,但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对于温泉企业来说,按照这个标准去做是一个再提高的过程。未来对于温泉行业来说还要出一系列更加细化的标准,这就包括游客都很关心的水质。其实出台这个标准有助于让更多的温泉企业都参与进来,能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而且各项温泉服务配套设施都有了细化的标准,这对于游客的体验改善肯定会有帮助。

  温泉也要像酒店一样“评星”

  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秘书长张越

  过去温泉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都是自己做,不规范。现在有了标准可以引领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而从协会的角度讲,这些年其实一直在做《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工作,今年以此还评出了全国首批星级温泉。这个星级和酒店的差不多,也是从一星到五星。

  标准强调了温泉与旅游的紧密融合,明确了“温泉旅游”是以温泉为载体,以沐浴、泡汤和健康理疗为主要方式,以体验温泉、感悟温泉文化为主题,达到休闲、疗养及度假目的旅游活动。温泉企业在提供基本泡汤服务的同时,要围绕体验温泉文化开展文化康体活动,给游客提供内涵丰富的温泉休闲度假体验。

  标准突出了硬件与软件的共同支撑,将温泉旅游服务场所划分为接待区、更衣室、洁身区、沐浴区、淋浴区、露天休息区、室内休息区、公共卫生间、停车场、配套服务区等10个功能区,明确了设施设备要求;对各个环节的服务流程做出规定,如应提供浴袍、休息服、浴巾、一次性内裤等布草;温泉池附近应设有毛巾架,设置适量的毛巾挂钩并进行编号;沐浴温泉区应有专人随时巡查,并提供饮品、补充更换毛巾、维护沐浴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服务。

  标准还注重环保和安全等方面内容,强调温泉旅游企业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遵守环保要求,倡导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消费,把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产品作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底线要求和首要任务,从水质、卫生、疾病防控、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对温泉旅游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准规定,温泉旅游企业应定期对温泉水质进行检验,在不改变温泉水的主要成分和含量的前提下,才允许温泉水降温或加温,并应对消费者明示;温泉池旁应标有温度、泡浴适宜时间、主要禁忌症等说明;在温泉池区、水上游乐区和易发生事故的游乐项目附近,应有安全警示或必要讲解与说明,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以温泉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温泉旅游已经成为休闲度假旅游的一大热点。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广大游客获得优质的温泉旅游服务,引导温泉旅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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